为加强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,增强住宿学生的安全防范和安全责任意识,营造安全和谐的住宿环境,现将相关安全事项告知如下:
1.用电安全。严禁私接乱拉电源、电话线和网线;严禁在宿舍内使用违禁电器或使用明火以及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,严禁将插线板、充电器、台灯放在床上使用,违者物品给予没收;离开宿舍时应当断开负载电源,认真检查电器、插座等是否处于断开状态。
2.防盗安全。个人贵重物品、现金随身携带,养成离开宿舍或睡觉时锁门、关窗的习惯;不将寝室钥匙借予他人,丢失钥匙后要及时报告学生公寓管理员并更换门锁;严禁私自调换门锁或另加门锁。
3.消防安全。严禁损坏或擅自使用灭火器、消防栓等消防器材,自觉保护消防安全设施。
4.人身安全。严禁攀爬门窗;宿舍突发事件等应及时告知相应楼栋学生学生公寓管理员;严禁打架斗殴、私藏管制刀具及危险物品。
5.公共环境安全。遵守学生公寓管理制度、积极配合学生公寓管理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。未经允许禁止进入异性公寓。不得在宿舍内留宿非本宿舍人员,因擅自留宿造成其他同学或集体财产损失、人身伤害的,留宿者将承担连点赔偿责任或法律责任;宿舍内禁止饲养宠物及进行各种商业行为,违者物品给予没收;禁止向窗外抛投物品。
6.增强自我保护意识。注意防盗、防骗、防抢;防止“上门推销”、小心“招聘”和传销陷阱。遇见可疑人员及时向保卫处或学生公寓管理员报告。
凡违反以上安全规定者,学生本人将承担一切责任,并接受相应的校纪校规处分。涉及违法的,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综 治 办
2020年9月22日